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首 页 | 学校概况 | 新闻在线 | 党工群团 | 教学教研 | 教师风采 | 校园文化 | 德育之窗 | 特色活动 | 招生专栏 | 国际交流 
德育之窗
 德育研修 
 制度建设 
 心育专栏 
 校园安全 
 家长学校 
 宿舍管理 
 德育活动 
宿舍管理
当前位置: 首 页>>德育之窗>>宿舍管理>>正文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学生宿舍事故处理预案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

学生宿舍事故处理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寝室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学校寝室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长:王跃进

副组长:张继明      程玉松

  员:周    马志科  赵永新  朱晓东  于秀娟  高学民      杨冬莲 

三、学生宿舍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责任人:石    程玉松          李云国  王富芝  李淑媛

      责:

1. 责任人要组织紧急疏散及扑救工作。  2. 责任人要做好维持秩序工作。 3. 责任人要熟悉疏散路线,器材位置。 4. 责任人要将疏散线路告之每一位学生。 5. 责任人要遇事镇定,指挥有方。 6. 责任人要带领成员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7. 责任人要熟悉防火设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 责任人要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9. 责任人要掌握区内人员的结构。 10. 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11. 责任人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四、紧急疏散责任人到岗时间

人员

遇到紧急情况后的到岗时间

楼层责任人值班领导

即行到达出险楼层

部门负责人

五分钟内到达出险楼层

学校负责人

十分钟内到达出险楼层

 

五、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学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其他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责任人迅速疏散学生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四)学生寝室消防紧急疏散方案:

1、某寝室起火,若是小火寝室长应组织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寝室管理员。烟雾浓、火情大应立即命令全寝室的同学取毛巾捂住口鼻离开寝室,报告寝室管理员和学生会干部。
   2
、管理员闻迅后,应立即到现场察看,若需要紧急疏散的应及时破门和学生会干部一起指挥整个学生寝室的疏散,并及时打电话给学校领导和值班教师。
   3
、接到火警信息,寝室长应立即命令全体成员迅速起床,取毛巾用寝室里的水打湿(或到卫生间取水),听到指令后,全寝室成员迅速排成一队离开寝室下楼到操场集中。
   4
、下楼顺序:根据起火情况由管理员临时决定,下楼时寝室长带头,有烟雾处用毛巾捂住口鼻,以行走方式,切不可跑步,遇有阻塞时,应自觉停步,不可向前拥挤以免发生踩踏。
   5
、各寝室到操场后由寝室长点名,若有人员缺失,报管理员和教师。
   6
、学校领导和教师到场后,应立即根据情况进行组织自救和呼救。

   7、宿舍全部管理人员及寝室长必须明确灭火器位置并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报告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燕南街燕南园20A  邮编:116024
辽ICP备05001357号  电话:0411-39577869 0411-39577829